柳州市公務員(含參照管理事業(yè)單位人員)申訴業(yè)務辦理流程 | |||
部門名稱 |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三科 | ||
事項名稱 | 公務員(含參照管理事業(yè)單位人員)申訴業(yè)務事項辦理 | ||
辦理對象 | 柳州市本級公務員(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) | ||
辦理依據(jù) | 《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〉實施方案》(中發(fā)〔2006〕9號) 《公務員申訴規(guī)定(試行)》(人社部發(fā)﹝2008﹞20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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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材料 | 1.申訴報告1式1份(申訴人簽字); 2.其他申訴佐證材料。 注意事項: 佐證材料復印件每一頁都須注明“與原件相符”并加蓋申報機關印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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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方式 | 公務員三科 聯(lián)系電話:2827663 | ||
受理地點 | 柳州市文昌路66號文昌綜合樓7樓731室 | ||
受理時間 | 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 | ||
辦理期限 | 受理之日起60日內(nèi)作出處理決定,案情復雜的可適當延長,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。 |